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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我妈是个善良的妈妈,真的~)妈要我重重申明 先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狗力!

今天,我跟妈去Qxxxxxbay买DVD,那员工心情不好,拿我妈出气!不石头~

但是,。。。。。我妈更厉害~她告到老板去!回到家了还不放过他~哈~

首先,我们到XX店买东东,那员工x在打电话,他在骂人,身为在counter的员工就是店的印象,显然他给我们的印象不好,而且脸还mopeng!

p/s:mopeng=满脸豆豆~(方言)

都看来三十出头了,还给我生青春豆豆?昏。。。。

我们还很客气跟他交易。。。

RM60多哦~才两小块CD~

不便宜阿!

付钱的时候,我妈就问他那卡是什么用,问他很多次,他都不答,后来,才很不甘厌的回答是名片/

其实,我妈有老花眼,看不清,难道心情不好就可以水边发泄吗?

后来,我妈就很不甘心,我没走几步,就不见妈了!只见爸急急忙忙地走回XX店。。。。。原来,妈回去讨回公道!天阿~动作好快啊~走回至少要>50步口巴?她拿着名片像naruto那样丢飞镖般丢向x员工,而且还以很帅的姿势o~

爸还说应该回的时候在下巴比个V字手势。。。。

x店员就说:“小姐,有什么事吗?”

妈其实不介意他叫自己小姐还是噢巴桑,而是对人处事的态度。。。。

回到家后,妈依然再接再励,更上一层楼,拿着resit到电话给XX店老板~

接电话的是Y先生

妈:“x在吗?”

Y:"X,有人找你!"

妈:"我跟你讲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"

(==lll讲不完)

可是后来Y又讲X不在,根本就是pakat的!

够不够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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